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25年9月8日向本地银行业发布《银行业监管政策手册》(SPM)新模块CRP-1《加密资产分类》征求意见稿,拟配合2026年初生效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加密资产监管标准,细化银行资本金新规的执行指引。该框架将加密资产划分为两大主类别并进一步细分四组:第1组包含代币化传统资产(1a组)及具备有效稳定机制的稳定币(1b组);第2组涵盖无储备支持的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资产及不符合分类标准的代币化资产,其中符合对冲认可准则的划入2a组,未获认可的归入2b组。根据文件内容,基于巴塞尔委员会及香港金管局对"无许可区块链"的定义,所有公链发行的加密资产均不适用第1组分类,若被归入第2组中的2b组,其风险敞口将适用1250%的风险权重——该数值对应香港实施的巴塞尔标准中8%最低总资本充足率的倒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