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韩国国税厅规定居民通过海外公司获取的虚拟资产劳务收入须申报综合所得税。根据3月咨询回应,若未通过源泉扣缴且属单独激励合同所得,则需履行申报义务。该政策依据《所得税法》第127条(代扣代缴责任)及第70条(全球所得课税基础的最终申报)。
韩国国税厅明确海外劳务虚拟资产需申报综合所得税
资讯比特2025-07-09 11:46:27实时快讯20 浏览
7月9日,韩国国税厅规定居民通过海外公司获取的虚拟资产劳务收入须申报综合所得税。根据3月咨询回应,若未通过源泉扣缴且属单独激励合同所得,则需履行申报义务。该政策依据《所得税法》第127条(代扣代缴责任)及第70条(全球所得课税基础的最终申报)。